【文字解读】关于《淮南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1年12月6日,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印发《淮南市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18年,为实现我市政务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要求,结合云计算架构优势,我市建成市级政务云平台,为全市政务部门信息系统提供存算资源及网络安全防护。
2021年4月9日,省数据资源局印发《安徽省省级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按照省数据资源局工作要求,市数据资源局适时制定本《办法》。
《办法》主要依据《安徽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皖政〔2020〕44号)文件精神,参照《安徽省省级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皖数资函〔2021〕40号),借鉴其它地市先进做法,并结合淮南市实际。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市级政务云平台的作用,统筹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同时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务云建设、安全运行和管理等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办法由市信息中心负责起草,在参考省政务云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21年10月25日,市信息中心在局办公会上汇报《办法》起草过程。为使《办法》更科学合理,指导性更强,11月15日市数据局向党政部门、县区政府等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收到3家单位提出的10条修改意见,我局根据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并针对性吸收,采纳8条,部分采纳0条,未采纳2条。
根据反馈意见我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本办法,并在文件执行过程中予以完善。相关材料通过市数据资源局标准规范科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明确政务云管理职责分工,云资源申请原则和使用流程,通过规范云平台使用管理、运行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等环节程序,保障政务云系统安全稳定、健康有序运行。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章:
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云平台的定义、上云原则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云平台建设、安全运行和管理等工作涉及云主管部门、云管理机构、使用单位和云服务商,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第三章使用管理,明确云平台提供的云资源、申请原则和使用流程,及使用各阶段包括申请、受理、开通、变更和退出等具体工作要求。
第四章运行管理,明确运行维护阶段,云服务商、使用单位和云管理机构各自职责。
第五章安全和应急管理,按照“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数据敏感信息不出境”原则,明确云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和云服务商的职责,并就应急管理提出要求。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本实行办法由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六、创新举措
(一)借鉴了先进经验。《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职责划分、业务流程、云服务等方面要求,并借鉴先进地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经验,更加有利于统筹推进我市基础设施管理。
(二)细化了职责分工。《办法》进一步细化市数据局、云使用单位、云服务商单位的具体职责,实现政务云平台申请、受理、开通、变更和退出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构建了安全保障体系。《办法》要求,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相关技术保障手段,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构建政务云平台的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协同参与的安全保障体系。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进一步提升市级云计算数据中心保障能力,为各部门提供计算、网络、安全资源。推进市县政务云平台整合,引导鼓励各县区统一使用市级云计算数据中心政务云服务。
八、解读机关及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数据资源局
咨询渠道:淮南市信息中心 孙凯
联系电话:0554-536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