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六届市政协三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26 16:18信息来源: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尊敬的杨全好委员:

关于您在市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61号《关于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市个人信息保护》的提案,我局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数据资源局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制度机制建设方面。严格落实数据分类分级制度,制定了《数据目录及编码标准规范》、《数据资源共享标准规范》、《数据资源交换标准规范》等一系列数据标准规范,明确界定重要数据与核心数据,确保高价值和敏感信息得到重点保护。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日志审计制度,通过数据库日志审计,对内部数据开发人员日常数据操作进行监控。

2.城市大脑建设方面。全面构建数据安全管理体系,重点建设敏感数据资产管理平台以实现对敏感数据的全面管理;数据安全堡垒系统提供强大的防护能力,确保数据的安全存储与传输;数据安全运营平台,用于实时监控和管理数据安全情况,有效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建设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了政务数据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跨部门协同,提高了各部门服务效率。截止到目前,城市大脑汇集公安、民政、工商、公积金、人社等部门2524类、45.69亿条数据,其中在水、燃气、交通、社保、公积金等涉及民生数据方面累计接入数据10.5亿条,数据共享调用1907余万次。

3.政务数据管理方面。依托城市大脑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台账信息,包含数据目录名称、所属系统、信息项、更新周期、更新方式、对接人、数据量、是否脱敏、所属部门等,通过建立重点行业数据标签,建立特殊行业、领域数据保护清单,并制定行业数据治理、存储规范,保证数据在传输和存储环节得到安全保障。与涉及政务数据管理的技术服务人员签订数据保密协议,并按照“最小可用”原则分配账号权限,不同角色人员遵循操作流程、规范和作业指导有序开展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数据安全演练,提升工作人员的数据保护意识和技能,加强数据识别和监管的精准度与效率,保障政务数据使用的安全合规。

4.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淮南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行年度计划制度,会同市委机要局、市公安局、市网信办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对市直各单位申报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核,从源头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国家文件要求,开展数据分级分类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数据保护相关技术和机制,确保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安全可靠。

2.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核,按照规定对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内容提出要求,督促项目申报单位提高相关工作意识。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与我们沟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电话:6665810

联 系 人:陈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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