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运营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7 16:49 来源: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阅读: 字号:[大] [ 中 ] [ 小 ]

为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健全开放共享、流通交易、场景建设及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公共数据高效流通和赋能产业发展,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根据《安徽省数字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数安办〔20254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数据资源局关于做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525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淮南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授权运营模式

淮南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采取整体授权+分领域协同授权运营模式,建立健全运营机构+合伙人开发机制。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

二、授权运营内容

(一)工作内容

1.对授权范围内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开发治理,建立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披露公共数据资源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依法依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实施与其他经营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3.按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要求登记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

4.根据实际需求在公共数据运营平台上配套建设用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的技术支撑工具和运营管理工具,提高数据加工、处理、运营、服务能力。

5.加强内控管理、技术管理和人员管理,通过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强数据关联汇聚风险识别和管控,保护公共数据安全。

6.明确合伙人准入条件和管理规则,不得超授权范围使用公共数据资源,严防数据加工、处理、运营、服务等环节安全风险。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配套制度,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明确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要求,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和数据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目录管理机制,基于公共数据资源目录,配合登记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并动态更新维护。

3.建立审查管理机制,包括对开发主体的资质能力、需求合理性、场景合规性、安全风险性等进行审查评估。

4.运营机构及其合伙人在公共数据运营平台上加工处理数据形成数据产品或服务,在推广应用前应当对数据产品或服务的数据安全进行审查,并形成安全自查报告报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和数据源头部门审核备案通过后,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公共数据产品登记,方可对外提供服务,同步建立产品台账,对产品的开发、流通、应用、下架等全环节信息进行动态记录和管理,并定期向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报送产品开发运营情况。

(三)技术保障

1.建立健全安全可控的开发利用环境,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系统资源,拓展建设经测试认证的专业化数据开发技术支撑工具和运营管理工具,支持安全可信流通技术应用,确保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

2.通过使用控制、数据沙箱、智能合约、隐私计算、高性能密态计算等安全、合规、可信的方式加工处理公共数据资源,提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

三、授权运营期限

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为5年。

四、申请方式

1.遴选材料获取方式:申报主体按照本次公告附件1:淮南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遴选材料申请表格式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409495021@qq.com,代理机构将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发送本项目遴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遴选申请文件格式及遴选评审标准。

2.遴选申请材料编制、装订及密封要求:遴选申请材料依据遴选申请文件格式及遴选评审标准进行编制,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需提供纸质申请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纸质申请材料及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当统一密封。

3.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68178时至202681817时(接受邮寄,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的,须确保在上述递交时间内寄至申请材料递交地点,除上述递交时间外,申请材料不予接受,申请单位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产生的一切风险)

递交地点: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4415办公室。

4.申请材料递交联系人:吴荣(代理机构)、徐子浩(采购人),联系电话:18205650415(代理机构)、0554-6661680(采购人)。

五、确定运营机构

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1家拟入选运营机构。拟入选运营机构名单在市数据资源局门户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数据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与运营机构签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协议。

、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如通过初审资质材料评审的申报单位数量≥2家,则按照评审办法及标准开展遴选。

(三)如通过初审资质材料评审的申报单位数量为1家,则按照评审办法及标准,满足综合评分≥85分后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遴选。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淮南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执行。

本次遴选采购人为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淮南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遴选材料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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